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******
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(记者谢希瑶)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,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、向社会公示,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,包括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江苏省、浙江省(含宁波市)、福建省(含厦门市)、湖南省、广东省(含深圳市)、重庆市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据了解,《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(室)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》已于近日下发。通知要求,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,加强组织协调,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,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、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、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、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,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,制定时间表、路线图,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、取得实效。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,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。
通知提出,要突出目标导向,聚焦若干重点产业,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,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,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、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,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。要及时评估总结,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,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,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、融合发展。
当旅游遇上“非遗”,玩出不一样的“文化味儿”(3)******
非遗旅游还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,让拥有非遗资源的乡村地区走上致富道路。如陕西省充分发挥非遗特别是传统工艺资源优势,设立省级非遗工坊52家,为全省近5万名群众搭建起就业增收的非遗平台,带动了乡村旅游发展,增加了村民收入。
不过,“非遗+旅游”模式当前仍处于探索阶段。有业内专家认为,“非遗+旅游”当前存在融合不够深入、参与性不强等问题,从各地发展情况看,同质化现象普遍,本地特色不够凸显、文化创意不足。未来,应如何探索非遗和旅游的融合路径?如何推进非遗旅游产品升级,更好地激发非遗的创造力和生命力?
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吕品田认为,在融合发展过程中要正确把握保护和利用的关系,不能将非遗变成单纯的旅游表演,使其脱离民俗社会生活情境,以致破坏原生文化生态,商业化的简单模仿也容易造成同质化的问题,“非遗保护的意义在于维护文化多样性,切实保护旅游地的生活化文化特色,是旅游业持续发展之道。”
韩元军表示,推动非遗和旅游高质量深度融合,要发动政府、企业、非营利组织、个人等多元力量参与进来,让“非遗+旅游”释放更多市场活力;要将更多时尚、科技、体育等元素融入非遗旅游开发中,提升非遗旅游的吸引力;推动非遗旅游与乡村振兴、新型城镇化、城市更新等结合起来,通过非遗城市社区、非遗乡村作坊、非遗艺术馆等更多的空间主题创新,形成非遗旅游产业供给和空间供给的新体系。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